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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中院牵头的三项营商环境指标均获全国标杆

杭州中院 2021-07-11

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》,这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。



围绕打造“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”目标,以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为抓手,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努力打造以“互联网+”为特色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,杭州入选15座全国标杆城市,名列第五



杭州中院牵头的三项指标均进入全国前十,获全国标杆指标。其中,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排名全国第一,执行合同排名全国第三,办理破产排名全国第七



作为杭州市执行合同、保护中小投资者、办理破产三项指标的牵头单位,在省高院指导下,在市委领导、市政府支持下,杭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创新司法服务,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

一是构建合理化组织架构

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判综合部门,并按“分管副院长+处室负责人+联络人”架构就3项牵头指标和3项配合指标分别组建专班,配置各部门骨干力量,加强协作、整体推进。



二是实行清单化改革模式

通过对标对表京沪先进经验,全面排查自身差距,梳理整改提升清单,细化分工,倒排时间,实行挂图作战,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通过减时、降费、优化程序质量,执行合同全流程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大大缩短,费用占比持续优化;杭州破产法庭成立,破产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,2019年全市共18家企业重整成功;小额速调机制落地,“示范判决+集中调解” 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优势显现,中小投资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。



三是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

与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人行杭州支行、市规资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等15家指标配合单位密切协作,就破产援助基金、破产涉税事项便利化、不动产处置、法律文书送达等事项达成协作意见,相关配套机制逐步完善。并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送达地址(含电子地址)登记承诺制;与浙江证监局共建证券期货纠纷智慧平台,探索代表人诉讼制度,审理全国首例证券期货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。



四是打造多元化宣传平台

优化法院官网,设置“法治化营商环境”专栏,全面加强司法公开。与市司法局、市工商联、市律协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联动,通过各类座谈会、培训会,详细解读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和改革举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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